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关于申报破产管理人出具推荐函的说明
2019-07-25
根据《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增补破产管理人的公告》精神,经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7月25日会长办公会专题会议研究,现就关于申报破产管理人出具推荐函作如下说明。
根据《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增补破产管理人的公告》精神,经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7月25日会长办公会专题会议研究,现就关于申报破产管理人出具推荐函作如下说明。
一、推荐对象
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关于申报破产管理人出具推荐函的对象: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员单位,以及向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递交了入会申请并且承诺遵守南京市金陵破产管理人援助基金会章程的有关机构。
二、办理指南
1、为了方便有关单位办理会员证明和推荐函,协会秘书处7月27日、28日(星期六、星期日)正常上班,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2、会员单位集中办理证明与推荐函的时间为2019年7月26日上午9:30-11:30(因故未能在此时间办理者,如需办理,请在7月30日前,携带会员证到协会秘书处办理)。
3、非会员单位申请加入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获取入会申请资料方式:
①向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邮箱(njnaba2017@163.com)发送电子邮件:“XXX(单位全称)申请加入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请将入会资料发给我。XXX(联系人姓名和手机号码)”;
②电话联系协会秘书处张源,加入工作QQ群,协会秘书处电话:025-68727960。
凡2019年7月23日-7月30日期间向协会递交入会申请的单位,暂时不缴会费。
4、递交了入会申请需要协会出具推荐函的,协会秘书处对入会申请材料初审后,将电话通知有关单位到协会集中办理。集中办理时间:7月27日(星期六)下午3:00。未能参加集中办理的单位,请主动与协会秘书处联系,截止日期为2019年7月30日。
本说明中如有理解歧义,由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负责解释。
联系人:张源
电话:025-68727960
邮箱:njnaba2017@163.com
QQ群:818548970
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
2019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