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其他公告江宁法院破产清算案件选任破产管理人公告

江宁法院破产清算案件选任破产管理人公告

2017-04-10

2017年3月14日,南京大益船舶配套有限公司申请南京国源实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等相关规定。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关于南京国源实业有限公司
破产清算一案选任破产管理人公告


2017年3月14日,南京大益船舶配套有限公司申请南京国源实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等相关规定,本院公告如下:

一、基本案情

南京国源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在南京市江宁滨江开发区中环大道。南京国源实业有限公司系1997年1月30日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2300万,法定代表人为钱玉燕,经营范围为金属材料、化工产品、摩托车及配件、建筑材料、计算机硬件系统及相关产品、通讯产品销售;经济信息咨询服务;计算机应用软件开发、销售;网络系统工程及网站建设,网上销售钢铁产品及相关配套服务;电力设备配套箱体、柜件、五金件、结构件、不锈钢件的设计、生产、销售;仓储服务。

南京国源实业有限公司因未依法履行生效文书,被南京恒震阳贸易有限公司、南京北冶物资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以未发现南京国源实业有限公司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为由终结执行程序。当事人述称,南京国源实业有限公司涉及债权人共计35家,债权金额合计92950126.66元,已严重资不抵债,现有意向投资人欲投资2000万元对该公司进行重整,若重整成功,普通债权清偿率将达18%,故申请对该公司破产重整。

二、申报方式

申报机构(含专职从业个人)应于申报期限届满前向本院提交申请书(一式五份,其中两份不装订)及申请书内容相对应的证件、资料、凭证。

申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规模、业绩、专职团队储备和构建情况;

2.破产团队负责人、委派参与本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团队负责人的执业经历和业绩,委派参与本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团队核心成员、常驻人员的执业经历和业绩,以及参加破产业务培训的情况介绍;

3.如被指定为本院破产管理人后的工作计划、管理思路、建设性建议和意见;

4.参与本院破产案件管理人选任的优势,正在承办的所有破产案件数量及进程;

5.拟参与本院破产案件管理人的报价方案;

三、报名时间

报名期限截至2017年4月25日下午17时。

四、选任规则

1.本院采取竞争加摇号方式选任管理人;

2.全国范围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以及专职从业个人(全国各地法院在册企业破产案件个人管理人)均可申报破产案件管理人;

3.至公告截止日,本院根据申报主体数量决定:超过二十家的,从申报主体中按比例摇号选定七家,由评审委员会根据七家申报主体提交的申请书进行综合评分,提交审判委员会研究决定择优选定三家;不超过二十家的,由评审委员会根据申报主体提交的申请书进行综合评分,提交审判委员会研究决定择优选定三家;

4.由评审委员会委员按照《申报管理人工作方案评分表》的要求,对申报主体的规模实力、经验业绩、团队设置、工作计划、管理建议、经费保障、报价方案、主观态度、履职评价、在办破产案件数量与进程等方面进行不记名综合评分,并按总得分高低排序,提交审委会研究决定,确定破产案件入围参与摇号的三家申报主体;

5.本院再次通过摇号方式,从三家申报主体中随机顺序产生一家主选管理人、一家备选管理人,并予以公告。

五、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报名地点:南京市江宁区金箔路658号江宁法院民二庭;

联 系 人:孙自亮(025-83529443)、刘欣(025-83523816)。

二○一七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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