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2-20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破产法学会、中国贸促会法律事务部决定联合主办“第十届中国破产法论坛”。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18年通过了《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企业破产法》的修改列入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深圳破产法庭、北京破产法庭、上海破产法庭也于2019年初纷纷揭牌成立,破产立法的完善、破产审判的专业化专门化建设都迎来了新时代的机遇和春天。
为了更好地贯彻中央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政策精神,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破产审判工作的部署,推动破产法学研究的繁荣与破产法治建设的进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破产法学会、中国贸促会法律事务部决定联合主办“第十届中国破产法论坛”。现发布论坛的预通知,并面向学术界与实务界公开征稿,期待您的关注和赐稿。
一、论坛名称:第十届中国破产法论坛
二、论坛主题
本届论坛将围绕破产法的实施与破产立法的完善展开研讨。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议题:
1. 民营企业破产保护法律问题研究;
2. 重整制度的司法适用与制度完善;
3. 关联企业合并破产的司法实践与规则构建;
4. 跨境破产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三、论坛时间:2019年6月中旬(具体日期待定)
四、论坛地点:广西-桂林(具体地址待定)
五、征文和参会说明
论坛组委会将组织优秀论文评选,请各位嘉宾围绕上述论坛主题撰文,强调原创性与问题意识,务必遵守学术道德准则(对抄袭者将严肃处理),严格按照附件中的写作格式(见附件2)撰写论文(不符合写作格式要求的论文,将不收入论文集!!!)。
请您于2019年4月30日之前将论文以及《参会报名表》(见附件1)提交至组委会邮箱。邮件标题请注明:第十届中国破产法论坛投稿,并请在邮件正文中留下作者姓名、单位、职务和联系方式等信息。
联系方式:武老师(17812554755);朱老师(13683546729)
组委会接受参会论文和报名表的邮箱统一为:bankruptcylaw@163.com
特别提示:论坛组委会将一如既往地提供公益学术交流平台,不收取任何会务费,但参会嘉宾往返差旅和住宿费需自理。因场地容纳有限,论坛组委会将根据报名情况严格确定参会嘉宾名单,谢绝各种形式的空降。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中国破产法论坛的关注和支持!
中国破产法论坛组委会
2019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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