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 2023-05-24
江苏富城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2023年3月23日,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邳州法院”)作出(2023)苏0382破申1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江苏有线网络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邳州分公司对江苏富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城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依法指定王军等同志为成员的清算组为江苏富城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2023年5月12日,邳州法院作出(2023)苏0382破2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富城公司重整。
为依法尽快推进重整工作,盘活富城公司位于江苏省邳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龙城国际理想城小区房地产在建工程、未建设的土地,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开招募富城公司重整案的重整投资人(以下简称“投资人”),现就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整企业概述
(一)江苏富城置业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富城公司于2011年11月22日在邳州市行政审批局登记设立,法定代表人为耿国辉,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38258660250XT,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股东为耿国辉、李凡跃、惠健、鲍辉,持股比例分别为60.67%、16.67%、16%、6.67%,住所为邳州市炮车镇高新技术开发区,所属行业为房地产业,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资产情况
1.土地使用权
(1)富城公司于2012年4月5日取得邳州市高新区135.76亩土地使用权,用途为住宅用地和商服用地(其中124.27亩已办证,11.49亩正在办证)。
(2)尚有约78.90亩住宅用地(其中11.49亩正在办证)没有开发建设。
(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确定建筑容积率不高于3,不低于2.2,《一期用地经济技术指标》中设定容积率1.91。
2.房屋建筑物
(1)整个项目由20幢别墅(D1至D20)、10幢高层(楼层17+1,G1至G10)、2幢商业(S1、S2)、1幢会所楼组成,总建筑面积为21.8万平方米;
(2)高层G1、G3、G4号三幢楼已建、已售,并已完工交付业主,正在办理不动产权证;
(3)高层G2、商业S1、商业S2、别墅(12幢)、会所楼已施工至主体完成(部分装饰已完成),其中会所楼已经交付使用;
(4)高层G5-G10(含该区域内人防和地下车库)部分基桩完成;
(5)在建的高层G2、商业S1、商业S2、别墅(12幢)、会所楼未售。
3.车辆
(1)苏 C3T298 江铃全顺面包车一辆;
(2)苏 CT7377 梅赛德斯-奔驰牌(商务车)一辆;
(3)苏 C5533Y 梅赛德斯-奔驰牌(轿车)一辆。
4.其他
办公家具、电脑、空调、促销产品等。
特别提示:
1.因本案涉及刑民交叉及其他事项,债权核查工作还在进行中,具体负债率须待刑事案件审查确认后确定。因债权申报及审核工作尚未结束,投资人在对清偿率模拟预测时,应充分考虑到该因素,及时开展尽职调查并与管理人沟通最新债权认定情况。
2.上述已建房产、在建工程、土地开发情况为管理人根据资产尽调情况,结合富城公司现有材料和留守人员提供的信息梳理所得,不排除有法院裁定以物抵债、事实有效销售及后期增加或者减少的可能性。
二、招募目的
本次招募重整投资人的目的在于盘活邳州市高新区龙城国际理想城小区房地产在建工程、未建工程,推进完成富城公司重整工作,释放重整价值,维护债权人的合法利益。
三、招募须知与条件
(一)投资人须知
1.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管理人可根据重整工作的需要中/终止、或继续投资人招募。且无需对意向投资人所投入的工作进行任何补偿或赔偿。
2.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效力。
3.本公告所述信息仅供参考,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如需开展尽职调查或更进一步了解重整企业的有关情况,需向管理人提交报名申请以及满足本公告明确的相关条件,并向管理人提交保密承诺。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
(二)投资人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意向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且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意向重整投资人应拥有足够的实力进行重整投资。
3.意向投资人应能提供充分的资源进行重整投资,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4.如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对投资人的主体资格有相关规定的,意向投资人应确保符合该等要求。
5.意向投资人须具备房地产开发、管理、运营、销售等经验,向管理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管理人根据重整工作需要认为意向投资人应当符合的其他条件。
四、招募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意向投资人应于2023年5月28日18时00分(含当日)前,向管理人指定地点现场提交或邮寄纸质版报名材料。报名材料一式三份,同时将全套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管理人指定邮箱:13852462255@163.com。
如果意向投资人在前述期限之后提交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根据报名情况决定是否接受其报名。
2.报名材料邮寄地点及联系人
(1)报名地点:江苏省邳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邳新路南龙城国际售楼处二楼江苏富城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办公室;
(2)联系人:孙律师,范律师;
(3)联系电话:13852462255,18114668759。
3.交纳尽调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应于2023年5月28日18时00分(含当日)前,向以下银行账户交纳尽调保证金200万元人民币:
【账户名称】:江苏富城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银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
【银行账号】:
3030000010120100138505
如果意向投资人经管理人初步筛选后不符合招募条件的或意向投资人尽调后放弃重整投资的,则管理人在筛选结果确定之日或收到意向投资人书面放弃重整投资函件后七个工作日内向意向投资人无息退还全部尽调保证金。
4.投资保证金的没收。
被遴选确定的重整投资人收到管理人的确认函后5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签订书面投资协议或根据法院及管理人要求向管理人提交书面投资承诺;该重整投资人拒绝与管理人签订书面投资协议或拒绝向管理人提交书面投资承诺的,管理人有权没收其交纳的投资保证金,取消其投资资格。
被确认为重整投资人后,未按重整计划履行义务的,管理人有权没收其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取消其投资资格。
5.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意向书(附件1)。
(2)意向投资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证明材料、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承诺函。
(3)资金或资产来源合法合规的承诺函。
(4)意向重整投资人简介(含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机构、资产负债等信息。如为联合投资人参与遴选的,需要介绍各自所充当的角色、分工及职责等情况)。
(5)意向投资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附件2)、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若报名单位为法人分支机构的,需提供其母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6)同意对知悉的债务人情况予以保密的承诺函(附件4)。
(7)已支付尽调保证金的银行转账凭证等证明材料。
上述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报名。
(二)初步筛选
管理人将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并将筛选结果通知各意向投资人,筛选通过的投资人即为合格意向投资人。
(三)尽职调查
合格意向投资人可在向管理人申请并与管理人签署相关保密协议后,根据管理人的安排,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重整企业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合格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均由其自行承担,管理人将协调重整企业积极配合合格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
在合格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期间,管理人亦有权对合格意向投资人进行调查,核查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等条件,合格意向投资人对此应当予以配合。
(四)提交方案
合格意向投资人应当根据管理人的要求,于2023年6月15日前提交重整投资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结构及方案、拟投入的资源、投资所需条件等相关内容。
(五)遴选
重整投资人将通过遴选方式确定,具体遴选规则另行制定后由管理人通知合格意向投资人。
(六)签署协议
重整投资人确定后,应按照管理人要求签署相关重整投资协议,其已向管理人缴纳的尽调保证金(不包含利息)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并根据重整投资协议中的约定进行处理。
五、其他
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管理人有权根据需要变更招募事项的有关内容及时间安排,参与招募的意向投资人需无条件接受可能的变化,并根据管理人的安排配合相关招募进程。如有变化,以管理人的通知为准。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报名参与本重整投资项目。
特此公告。
附件:
附件1:报名意向书
附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模板)
附件3:授权委托书
附件4:保密承诺函
江苏富城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年5月18日
详情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BPus0I1CE80Oyk8GourcFA (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本文附件:(点击文件名可下载到本机查看)
联系我们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