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24
2024年10月21日上午,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举行了与《中国环境监察》杂志社“美丽中国与环境法治共建合作协议”签约仪式。签约仪式由南京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刘永强处长主持。《中国环境监察》杂志社王进明社长与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万永松会长在“美丽中国与环境法治共建合作协议”上签字。《中国环境监察》杂志社特聘专家、生态环境部原生态司司长、执法局督查专员李远,南京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党总支书记刘华道,共同为“美丽中国与环境法治共建单位”揭牌。《中国环境监察》杂志社特聘专家、生态环境部原生态司司长、执法局督查专员李远在签约仪式上讲话。
图:签约仪式现场。
图:《中国环境监察》杂志社王进明社长、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万永松会长在“美丽中国与环境法治共建合作协议”上签字。
图:《中国环境监察》杂志社特聘专家、生态环境部原生态司司长、执法局督查专员李远,南京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党总支书记刘华道,共同为“美丽中国与环境法治共建单位”揭牌。
图:《中国环境监察》杂志社特聘专家、生态环境部原生态司司长、执法局督查专员李远在签约仪式上讲话。
《中国环境监察》杂志社特聘专家、生态环境部原生态司司长、执法局督查专员李远对《中国环境监察》杂志社与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开展“美丽中国与环境法治”共建合作表示热烈的祝贺。他在讲话中指出: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的理念。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已提升为国家发展战略。破产管理人是困境企业的治理者,在处理破产企业涉生态环境问题中,处在工作第一线,最有条件在第一时间发现问题,也最有条件提出处理方案。破产管理人是否具有强烈的生态优先理念和强烈的环境保护意识,对困境企业落实环保法律、化解生态问题,具有重要意义。二是抓住重点环节,确保破产企业不发生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做到细致调查、健全制度、及时报告和应急处置。三是强化责任意识,扛起第一责任人重担。
图:《中国环境监察》杂志社特聘专家、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原副厅长唐振亚出席签约仪式。
图:《中国环境监察》杂志社王进明社长出席签约仪式。
图:南京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党总支书记刘华道出席签约仪式。
图:南京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刘永强处长主持签约仪式。
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强化绿色破产理念 协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举措(试行)》,制定了全国首个《管理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引(试行)》,在全国破产管理行业率先成立生态环境保护专业委员会,指导管理人在履职过程中,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理念,依法依规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主动服务国家生态文明发展战略,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
编辑:周知彦
摄影:魏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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