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破产管理人勤勉履职,推进法院企业破产案件审理和全市经济转型发展,南京市金陵破产管理人援助基金会基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基金会《章程》和《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于2018年12月18日下午召开会议,对第1801批管理人的补助申请和评审小组的评审意见进行审核,批准对10个“三无企业”的破产管理人申请的办案费用和报酬给予补助。
(基金会秘书处)
2018年12月12日下午,南京市金陵破产管理人援助基金会基金评审小组对第1801批补助申请进行评审,这是基金会成立以来对管理人办案费用申请补助的首次评审。本次评审的补助案件共有10个案件,分别是南京新天地医用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案、江苏宁企担保有限公司破产案、南京汤山东湖温泉度假村有限公司破产案、南京手表厂劳动服务公司清算案、江苏空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案、南京新星何基础工程开发工程处清算案、江苏国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清算案、南京市第十建筑工程公司一公司强制清算案、南京浦江木业有限责任公司清算案、南京东盛润滑油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基金会秘书处)
南京市金陵破产管理人援助基金会基金评审委员会,依据《南京市金陵破产管理人援助基金会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和《基金评审委员会工作规则》,于2018年12月7日上午10时,在南京市律师协会报告厅,在监事的监督下,通过电脑软件从基金评审委员会委员中,随机抽取郑建和、戴庭忠、傅明华、贾政和、李斌等5名委员,组成评审小组,并由基金评审委员会召集人指定郑建和为该评审小组组长。(基金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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