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企业破产程序中的民商法专业培训班
关于举办“企业破产程序中的民商法”专业培训班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了加强企业破产法律法规学习,进一步提升全市破产管理工作水平,更好服务破产审判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促进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协会将举办“企业破产程序中的民商法”专业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6月11日(星期五),时间一天,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地点:南京东宫大酒店贵宾楼四楼太和厅(玄武区中山东路311-1号。酒店停车不便,可乘坐地铁2号线,明故宫站1号出口出来即到)
二、内容安排
本次培训内容:企业破产程序中的民商法,执业责任保险与破产企业档案管理。邀请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教授和恒泰保险经纪公司领导授课。
1.民法典实施对破产法的影响(蔡养军,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香港大学法律学院访问学者,江苏省民法典专家宣讲团成员)
2.对赌协议研究:以裁判规则为视角(钱玉文,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南京大学法学博士,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后,美国威斯康星大学麦迪逊校区访问学者。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南京市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共江苏省委法律专家库成员)
3.管理人执业风险防范(池晨 恒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销售总监)
(课表另发)。
三、培训名额与报名方式
受新冠病毒疫情影响,此次培训人数控制在200人以内,按照报名先后顺序确定。
采取网上报名,由管理人自主报名,单位协助。
报名开始时间:6月9日(星期三)上午9:00。
报名截止时间:6月10日(星期四)中午12:00。
管理人登陆“南京破产管理人网站”(www.njpcglr.cn),点击上方栏目“培训”,也可点击网站主页面“培训公告”,阅览培训《通知》,用手机微信扫描《通知》下方的报名二维码,扫码后按提示填写单位名称,姓名,手机号码信息,点击“提交”。报名成功或不成功均有提示。如报名不成功,可按“提示”与本单位信息员联系。
四、会员单位工作要求
(一)此次培训,通知仓促,各单位要尽快将此《通知》发送给管理人团队所有人员,使全体管理人知晓本次培训的内容、报名方式等具体事项。
(二)请各会员单位信息员登陆“南京破产管理人”网站后台,及时核对、更新本单位《破产管理人团队成员信息表》。网上报名的前提是各会员单位破产管理人团队成员信息已录入网站数据库,信息未录入网站数据库将无法从网上报名。
(三)个别网上报名遇有问题的,请与协会秘书处联系。
五、参训人员注意事项
1、培训不收取费用,不提供文具,免费提供简便午餐和茶水。
2、凡报名参加培训的人员应按时参加,避免资源浪费。如遇特殊情况,应提前24小时请假,便于调整人员。
3、不迟到、不早退,避免给培训管理造成不必要的影响。本次培训采取扫码签到,上午8:55前,下午1:25前,两次签到,请参训人员主动签到。
联系人:张源,133 0517 0765
魏清,18721052171
电 话:025-6872 7960,
邮 箱:njnaba2017@163.com。
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