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概况】
(一)规模
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大成南京所)是一家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的大型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其前身是成立于1999年的江苏联盛律师事务所,2010年12月1日,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联盛所整体并入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2年,是中国成立最早、规模最大的律师事务所之一,连续六年被司法部评为“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2015年11月,大成所与国际最大的律师事务所之一Dentons Law Firm合并,成为世界上第一家全球多中心的律师事务所,荣膺“Acritas2015全球顶尖20家精英品牌律所”称号,在全球拥有超过7300名注册律师。大成(Dentons)的全球法律服务网络涵盖北美、欧洲、中东、北亚、拉美、非洲、俄罗斯、独联体及高加索地区等,已经在遍及全球的59个国家拥有超过145个办公室,在中国境内设有数十家办公室,涵盖全部省会城市及大部分经济发达城市。目前,大成南京所已经成为江苏地区人员最多、规模最大、专业门类最为齐全、服务水准最为专业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二)业绩
经过多年的发展,大成南京所在业内已经具备了良好的执业声誉,具有非常规范、健全的法律服务质量控制体系和全方位的内部管理制度,尤其在破产业务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10年来,大成南京所的执业律师人数、业务营收额等一直居于江苏律师行业首位,现有近300名执业律师及其他专业人员,2017年实现业务营收额达2亿元以上。
近5年获得的部分荣誉如下:
大成南京所于2007年被编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具有破产案件管理人资格,此外,于2016年取得了浙江省省外中介机构担任破产案件管理人资格。本所自取得破产案件管理人资格10年来,已经成功处理了20多起破产重整、破产清算案件。从处理破产重整案件的数量和质量方面看,我们有信心、有能力为破产企业提供专业、高效、一流的管理服务。
(一)业绩
通过长期的实践,大成南京所在重组、重整、和解、清算及其他不良资产处置的相关业务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其中,部分案例列举如下:
(二)破产管理人团队核心成员
大成南京所是江苏省率先成立破产管理人团队的律师事务所,现已形成以数名高级合伙人为核心,四十余名合伙人、专职律师、律师助理为基础的强大破产重整法律服务团队,设有综合管理、债权审核、资产管理、财务审计、诉讼仲裁、清算事务、劳资协调、专家顾问等各类专业组,具有十多年破产重整案件处理经验。
大成南京所的破产管理人团队核心成员均系专门从事破产重整业务多年、经验丰富的破产重整专业律师,现管理人团队核心合伙人成员简要介绍如下:
沈永明律师
沈永明律师系江苏省政协委员,现任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一级律师。沈永明律师的专业领域: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纠纷、金融机构合同纠纷;融资、法律风险评估、银行不良资产处理、破产案件资产重组等相关法律事务;以及公司股权转让、企业改制与清算等非讼法律事务。沈永明律师参与编写了《现代商法》、曾发表过《影响证人作证能力的因素》、《论我国民事诉讼审级制度的现状和完善》等著作。
丁添律师
丁添律师,大成南京高级合伙人、破产重组部副主任,法学硕士,毕业于南京大学、厦门大学。曾就职于检察院任公诉人,2004年7月开始从事律师职业,参与多项股权运作、交易合作、房地产并购、企业破产清算重组整、债务重组等专项法律服务。先后为南京卷烟厂、融创地产、金源地产、龙湖地产、厦门国贸集团、江苏舜天集团、绿地城开集团等多家单位和房地产公司提供专项服务或顾问服务。
丁添律师法学专业功底扎实,工作细致、认真,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善于沟通、团队协作。长期致力于公司治理结构、房地产并购服务、及公司资产整理、破产重整及企业退出机制等法律领域的研究和操作,具有较强的外语能力和财务经济知识,是一位资深的破产重整及房地产法律服务专家。
董烨律师
董烨律师系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破产重组部副主任,工商管理硕士,业务方向为银行保理、不良资产处置、公司破产重整、改制、海外矿业投资等。自2006年以来,董烨律师一直专注企业破产、清算及重整业务,曾参与宇扬公司、菲克斯特公司关联破产清算案,主持了松朗公司破产清算案、南京江天盛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等一系列在本地区有影响的破产或强制清算案件。根据专业优势和杨荣进律师合作撰写的论文《谈清算管理人在强制清算中的几个问题》发表于《中国律师》杂志2015年第11期。作为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破产重组业务部的代表,曾多次参加中国破产法论坛,相关论文也被论坛收录。
金艳红律师
丁松律师
丁松律师,大成南京所高级合伙人、会计师,多次获得江苏省直属律师事务所先进个人称号。1993年取得律师执业资格,1995年从事律师工作。曾在大型国有企业工作,先后在财务部、审计部、计划部、政策法规处、法律事务部、国际事务部任职,经历了企业的改革、发展,熟悉企业经营管理。曾负责国内著名的汽车集团在海外收购英国著名品牌罗孚汽车公司的资产项目的法务工作,丁松律师为法务首席谈判代表。2007年国内最大的合并重组项目上汽、南汽合并重组,丁松律师作为该项目的法务负责人,起草并审查了该项目的主要合同、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文件。丁松律师现为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南京依维柯汽车有限公司、南通卓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安吉汽车物流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执业期间,团队负责人丁松律师承办了多起破产重整、清算案件,处理了多家企业的重组并购、资产处理等相关法律事务。丁松律师承办的企业并购、资产重组项目有: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并购重组英国百年企业MG罗孚公司资产一案,2005年,丁松律师当时作为投资人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的法务负责人,参与对英国百年企业MG罗孚资产的并购重组项目,并获得了成功。当时该项目的成功获得良好的国际声誉,是当时中国海外并购成功的最大案例。2007年12月,丁松律师受托负责跃进汽车集团公司与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就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资产合并重组项目的法律事务,全程参与此项目的法律调查、商务谈判、合作协议拟定等具体事务,采取股权置换的方式成功完成企业重组、资产合并,获得了客户的高度评价,该案也是当时国内最大的企业重组、资产并购案例。
周卫忠律师
周卫忠律师原在大型国有企业、工业主管局和产业集团办公室、组织处、法规处工作多年,具有较丰富的公司法务工作经验。2002年辞职担任执业律师以来,主要从事公司非诉讼领域业务,对企业管理、风控、改制改组、涉讼案件经验丰富。该律师全程参与了南京市政府对国有企业的“三联动”改制、企业破产清算及重组,其中为南京市第一家改制企业(南京市曙光机械厂)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得到政府有关部门充分肯定。目前,该律师主要在破产重组部工作,为该部门主要骨干律师。
蒋伟光律师
蒋伟光,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06年至2010年执业于江苏联盛律师事务所,2010年至今执业于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自2010年起至今从事破产相关业务,擅长破产业务中资产清理、资产整合及处置等工作。现任江苏省律师协会考核工作委员会执委。业务方向:破产重组、公司证券、金融、投融资业务及相关诉讼、非诉讼业务。
李志刚律师
李志刚律师系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南京大学法学研究生学历,主要业务方向为企业重整、资产重组、建设工程施工、公司法律顾问等。李志刚律师曾在企业从事过多年的法务主任及企业管理工作,熟悉企业的生产经营。1993年律师执业以来,积累了丰富的执业经验,多次参与重大、复杂合同项目谈判,主持过多家企业改制、重整、重组,在执业工作中积累了财会、审计、税务方面的知识和经验,具有良好的协调、谈判能力。作为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破产重整业务部的核心成员,曾多次参加中国破产法论坛进行专业学术和具体实务交流。
王殿伦律师
王殿伦律师系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江苏省律师协会劳动和社会保障委员会委员,律师执业超过二十年,系大成南京所资深律师。王殿伦律师曾在国有大型企业工作过多年,担任过企业管理干部,熟悉企业管理。近十年来,王殿伦律师全程参与十多起破产案件,具有丰富的破产业务处理经验,系本所破产重整部骨干成员,同时在民商事特别是房地产建筑领域,具有丰富的诉讼经历和经验。
赵志红律师
赵志红律师为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为江苏省知识产权专家库成员,首批省知识产权仲裁调解中心调解员中国公证协会常务理事,江苏省港澳台法学会副会长,曾获江苏省巾帼文明岗位明星称号,获江苏省人民满意公证员称号,获全国优秀公证员提名,多次获省司法厅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领导处室多次获省司获全国法厅先进集体表彰。
赵志红律师执业以来,一直致力于公司法务、破产重整、知识产权、争端解决等多领域的理论研究和实务操作。曾成功代理了招商银行上海大木桥支行作为最大债权人参与苏州鼎基房地产公司破产案件;成功处理了蜂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和吴中经济开发区之间的投资纠纷;成功代理了苏州市质量技术检测中心和杭州业焱信息公司之间的再审案件;现在服务的客户单位有省铁路投资发展公司、天泓创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鱼跃医疗有限公司、亨通集团有限公司、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通鼎互联股份有限公司、新中源丰田汽车能源系统有限公司、江苏仁泰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苏州市分行等。
俞其平律师
俞其平为大成南京所合伙人律师,中共党员,毕业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指挥学院法律本科,原系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处级高级法官、审判长,于2015年3月提前退休至本所从事执业律师。退休前曾连续5年被评为办案标兵、优秀法官,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曾因办案成绩突出荣立三等功一次。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期间, 参与或主审各类案件2000余件,通晓审判业务,对案件判断准确,思路清晰,有着深厚的办案经验。俞其平是民事执行案件的专家型人才。在南京中院执行局从事执行工作十多年,深谙执行实施业务和协调业务。执行实践中,能针对不同案件采用不同的执行方案,穷尽执行措施和方法,依法、高效的解决执行难题;对不良资产处置经验丰富,通过强制执行措施、执行和解、破产重整、企业合并和必要的“放水养鱼”等方式方法,实现不良债权。执行理论上,对破解执行难题有专门研究,多次参加江苏省高院执行研讨,其撰写的文章均能获得不同的一、二、三等奖;参加拟定南京两级法院执行工程实施流程并在全省法院推广使用。
付亮律师
付亮律师系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在大学期间辅修会计审计,执业后通过了数门注册会计师考试,熟悉相关财务知识。业务方向主要为企业破产、重整,自行清算及强制清算等相关业务。自2009年以来,付亮律师曾参与常熟科弘系五家公司重整案、宇扬公司和菲克斯特公司关联清算案、江苏经纬房地产有限公司和江苏经纬房地产集团重整案、南京江天盛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江苏中圣石化工程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南京环宇酒店用品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等,在上述破产案件的处理中,付亮律师主要负责债权申报和审核、应收款项清收、诉讼案件处理、破产清算方案及重整计划草案的撰写等工作,在破产重整、破产清算领域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实务经验。
陈尧律师
陈尧律师系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以来,先后为江苏开元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江苏航空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南京办事处、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南京办事处、中国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航运有限公司、江苏省国资委下属江苏建达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等数十家企事业单位提供常年法律顾问及诉讼代理服务。2010年参与全国最大的破产重整案件,常熟科弘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五家关联公司控制人集体返回台湾,原股东(两大国企)中国五矿集团、浙江物产公司实现债转股,在科弘系企业破产重整期间,代理委托人出庭应诉、开展尽职调查、参与项目谈判、出具法律意见。2012年参与南京大陆中电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宇扬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担任债权清收组负责人。2013年参与南京松朗饮料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2015年参与南京键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南京九竹科技实业有限公司重整案。
何旺翔律师
何旺翔为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德国慕尼黑大学法学博士,德国哥廷根大学法学硕士,2014年德国柏林洪堡大学高级访问学者,2018年德国马克思普兰克比较法与国际私法研究所高级访问学者,经济法学硕士,法学学士,长期从事商法研究,并拥有在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实务部门的实习或工作经验。现为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及南京大学中德法学研究所兼职研究员,致公党江苏省委法治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目前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破产重整制度的优化研究》)、教育部留学归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项目各1项,出版德文专著1部,在《江海学刊》、《中国商法学年刊》、《江苏社会科学》、《学海》、《法制日报》、《破产法论坛》等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2篇,译文2篇,其中1篇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
韩笑律师
韩笑律师于2010年取得执业律师资格,法律功底扎实,善于独立思考,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协调沟通能力。在法律工作中,熟悉各类民商事案件及公司法律事务办理过程,并不断要求自己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努力提高业务水平。现为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南京依维柯汽车有限公司、江苏安吉汽车物流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代理各类诉讼、非诉讼案件,涉及劳动争议、合同纠纷、公司事务、侵权等多种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作为破产管理人团队一员,参与多家企业的破产管理项目及重组、购并项目,主要负责处理破产破产企业相关诉讼和企业职工债权,参与了南京大陆中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宇扬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南京菲克斯特脚手架有限公司、江苏嘉捷星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江苏嘉捷特种车辆制造有限公司、江苏迈斯克食品有限公司、南京松朗饮料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南京纸箱总厂等多家企业破产清算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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