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公证制度的司法辅助职能作用,推进破产程序顺利进行,提高办理破产案件质效,降低管理人履职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制定本指南。
为了规范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以下简称“本会”)印章刻制、保管、使用,避免印章管理出现不规范行为,以有效地维护本会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为加强和规范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以下简称“本会”)法人证书的使用和管理工作,维护法人证书的严肃性,保障本会工作的正常开展,结合本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为规范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以下简称本会)档案管理,增强本会档案管理安全性和利用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本会实际,制定本制度。
为规范会员管理,更好地凝聚行业力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为维护破产管理人执业秩序,保障破产管理人依法执业权利,规范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以下称“本会”)对违规会员的惩戒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章程》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为了规范本会各工作委员会和专业委员会的建设管理和工作运行,促进协会自建自律和行业健康发展,根据本会《章程》制定本规则。
为了规范南京市破产案件管理人在破产案件中档案资料的管理和收集、整理,以便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破产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为规范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以下简称本会)财务管理行为,维护本会合法财产权益,依据《会计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南京市司法局直属单位、行业协会财务管理办法》和《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章程》、《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费收缴及使用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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