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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银律师事务所

【业务范围】   政府、公司和金融、涉外、房地产与建筑工程、民商事诉讼与仲裁、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互联网、刑辩和刑事风险、劳动法与人力资源、台商和台湾事务、财税、企业财产风险   【律所理念】■江苏东银律师事务所是全省首家专业提供城镇建设法律服务的专业机构,致力于城镇建设领域的法律实务与研究。 ■东银由多名资深律师、建造师、会计师、税务师等专业团队组成,是一家管理严谨、团队分工、公司化管理的专业法律服务机构,东银不是传统意义由松散的律师组成的执业机构,而是一家为政府、企事业单位、村镇提供建设管理的专业法律服务机构。 ■东银可以用英文、德文作为工作语言,汇聚国内外领先经验。东银为客户提供优质的城镇建设领域法律服务的同时,也更加注重解决城镇建设领域相关不动产、商事等重大争议的能力与智慧,客户合法权益的维护,以及社会法治的进步,很多是在法庭上实现与推动的,让客户赢在东银,一直是东银的重要工作。 ■东银致力于成为一家所在区域专业团队最强、社会美誉度最高的专业法律服务机构,致力于成为行业的楷模,现化服务业发展的标志。  ■东银是客户终身的合作伙伴,员工实现职业价值的舞台;东银不止为客户提供优质现代法律服务,还为客户防范风险创造价值,为社会传送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文明诚信的社会精神。   【团队力量】 我所拟指派以下八位律师主要负责破产管理人法律服务: 1.破产团队负责人:华东律师     江苏东银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执行主任。法学专业本科毕业,南京大学经济学硕士,律师执业前长期从事企业法务、审计工作。律师执业近十年,熟悉公司法、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等民商事法律,办理大量诉讼与非诉案件。担任多家大型公司法律顾问,熟悉企业财务与管理,期间取得中级经济师职称。对破产法律事务深入研究,撰写多篇破产法院论文(《破产法程序条件的经济学分析》等),并积极参与破产法相关业务培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下破产审判的重点问题暨破产管理人实务专题讲座、破产管理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解决方案、府院联动机制的建立与运行、管理人队伍的考核与评价等)。 2.庞建军律师     江苏东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律师,具有法学及理工科双学历背景,工作之初在企业任职,后考入南京某基层法院,有着十余年的基层法院工作经历,先后在民商事审判、行政审判、执行等业务部门工作。具有很强的审判实践经历和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总共经手的案件不下千件。执业领域:公司治理及防控、企业法律顾问、民商事诉讼及仲裁、行政服务及复议、诉讼专业经验:工作前期主要涉猎民商事审判,与企业接触和服务较多,追回经济损失不下千万,得到企业的高度赞扬。后期工作重点涉及行政诉讼及非诉行政执行,主要涉及人社、环保、计生、国土、公安、城市执法等矛盾较多的行政职能部门,对各涉及各类行政机关的行政复议、诉讼及执行较为熟悉。 3.章怡律师 江苏东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律师,法学学士,东南大学法律硕士刑法专业毕业,执业期间从事各类企业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工作,并主要担任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处理房地产纠纷、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案件、知识产权等各类案件。具有独立处理企业各类案件的能力。熟练公司法务管理,能全面为企业提供劳资人事管理、商业秘密保护、合同管理、房地产事务等。能全面和专业的为房地产企业、集团型企业提供日常法律顾问服务和诉讼及仲裁案件代理。 4、吴佳雯律师     江苏东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律师。法学专业知识扎实,长期关注法学研究工作最新成果以及司法实践的最新动态,具有丰富的诉讼实战经验和处理各类法律事务的实践经验,熟悉民商法、合同法、公司法等现行法律法规,精通相关领域法律业务,成功承办各类诉讼案件,注重将法学理论与生活实践相结合。思维敏捷、执着坦诚、踏实严谨,具有较强的学习创新、团队合作及担当负责能力。 5、李妍泽律师 江苏东银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本 科毕业。执业以来办理大量各类型案件,理论联系实际,积累了丰富的法律事务经验。 6、郭娟娟律师 南京财经大学法学专业毕业,中共党员,具有丰富的律师实务经验和公司管理经验,专注于公司经营法律风险控制、合同风险审查、房地产纠纷 、股权/债权纠纷、规范劳动用工等民商法律事务,有较强的综合管理、分析判断、风险控制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工作作风严谨的、法律知识及娴熟、文字功底扎实。同时具备良好的内外部事务沟通协调能力、工作责任心,抗压能力强。 7、章薇律师 江苏东银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中共党员,西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善于理论联系实际,执业以来办理大量类型丰富的案件,积累了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8、王鸣宇律师 南京大学法律专业毕业,曾在南京铁路运输法院工作三年,具有丰富的法院工作经验,参与过多起知识产权领域案件审判,擅长商标、著作权侵权案件处理,实习期间也处理过多起国土拆迁领域案件,擅长应诉、处理行政诉讼案件,拥有较丰富的诉讼经验。   【经典案例】 1.江苏某市一大型危废处理企业被江苏省环保厅拟行政处罚数百万元终被撤销案例 2.小股东维权路径——公司解散之诉 3.南京甲公司不服强制拆除决定案   

北京安杰世泽(南京)律师事务所

安杰世泽律师事务所发展迅速,富有创新精神、深刻理解客户需求,提供一流品质的法律服务,在破产清算重整、不良资产处置、资本市场与证券、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私募股权投资与风险投资、知识产权、争议解决、劳动法、收购与兼并、境外投资、保险与再保险、银行与金融、能源与矿产资源、国际贸易、外商投资、信息通信与传媒、私人财富管理、房地产与建设工程、酒店与文旅、文化艺术与娱乐体育等领域有着丰富的法律服务经验和卓越的业绩。安杰世泽于 2012 年由一批拥有共同理念、具备团队精神、丰富执业经验及法律专业特长的资深律师倡议设立,总部位于北京,在上海、深圳、广州、南京、厦门、海口、香港设有分支机构。安杰世泽采取一体化的管理模式,倡导客户至上、专业精进、品质控制及资源共享。安杰世泽坚持统一的法律服务标准,实行规范的客户服务体系, 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和量身定制的法律服务。安杰世泽倡导合伙人、顾问、律师等专业人士在不同领域、不同专业方向的充分发展,同时强调不同专业之间的分工合作。安杰世泽合伙人通过各尽其职、精诚合作的工作方式,确保事务所能集中最佳资源和最强的服务团队为客户提供最可行的法律解决方案。安杰世泽建立了健全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与合理的治理结构,实行法律服务出品的复核制度、利益冲突检索制度、重大疑难问题的集体讨论与分析评估制度,确保客户利益的最大化。安杰世泽重视其作为现代社会合格企业公民的社会责任,积极投身于社会公益事业,并且参与了包括提供法律援助服务、高校奖学金项目在内的大量社会公益活动。

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

【团队介绍】       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是一家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共有专兼职律师80余名,行政辅助人员10多名,总所设于南京市奥体大街68号国际研发总部园,办公面积近2000平方米,在镇江、无锡、苏州均设有分所。       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自2007年首批入选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管理人名册以来,即组建了破产清算与并购重组业务部,并通过在所内组建和所外引进专业人才等方式,构建了我所的专业化管理人团队。目前,团队共有20名专业成员。       近十余年来,博事达破产与重组业务部一直专注于企业解散清算、破产清算、重整、和解、跨境破产、企业重组等相关法律业务,成功办理了包括南京某纺织有限公司破产案、南京某运动器具有限公司破产案、南京某度假村有限公司破产案等在内的二十余起破产清算或重整案例,涉及领域包括船舶运输业、金融业、房地产业、制造业等。本所团队在破产与重组业务方面探索并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能够为客户提供全面的业务建议书、财务建议书和危机处理技巧,从而帮助客户处理陷入财务困境时公司面临的危机;在破产清算、破产和解与破产重整等方面,能够为包括债务人、债权人、债务人股东与投资人等在内的国内外客户提供广泛的服务。       同时,博事达破产与重组业务部为中国破产与重组的理论与实务的完善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探索和不懈的努力,2013年应江苏省律师协会委托起草了《律师担任管理人业务操作指引》,并公开出版《破产程序中管理人制度实证研究》一书,此外,在中国破产法论坛、华东律师论坛、江苏破产法论坛等各大破产专业学术论坛均发表了系列研究论文。管理人办理的某度假村重整一案被评为2018年度江苏法院审理企业破产十大典型案例。【业务范围】与企业破产清算、重整与和解相关的业务●担任法院指定的企业破产清算、重整与和解的管理人、管理人成员或法律顾问;●担任债务人、债务人股东、债权人提起对债务人破产清算、重整与和解的法律顾问或代理人;●担任权利人参加债务人企业破产清算、重整与和解程序行使债权申报、取回权、别除权、继续履行合同的法律顾问或代理人;●其他与企业破产清算、重整与和解相关的业务(二)与上市公司、国有企业清算或重组相关的业务●担任上市公司、国有企业的清算组、清算组成员或其法律顾问;●担任上市公司、国有企业重组的法律顾问。(三)与企业解散、清算相关的业务●担任企业自行清算或强制清算的清算组、清算组成员或其法律顾问;●担任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或控股股东参加公司自行清算或强制清算的法律顾问或代理人;●担任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或财产证据保全的法律顾问或代理人;●其他与企业解散、清算相关的业务【经典案例】        南京某纺织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南京某运动器具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南京某运输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与南京某度假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等。 

上海段和段(南京)律师事务所

          上海段和段(南京)事务所以专业特长突出、兼顾综合发展为基本理念,致力于业务特色的确立及综合实力的提升。发展形成了以公司综合法律服务、资产处置法律服务、投资清算重整、知识产权服务、工程建设与房地产业务法律服务等公司内控、投融资、金融及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为主导,能够提供全方面法律服务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            本所服务对象涵盖省内外各类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社会团体;服务方式包括诉讼服务、非诉讼专项法律服务、长期法律顾问服务等。

江苏联盛律师事务所

【业务范围】         在主管部门、行业协会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冠文所不断发展,取得了优秀的成绩,在南京市享有一定的行业声誉和良好影响, 先后获得 “江苏省优秀律师事务所”、“南京市律师行业规范化与诚信建设示范律师事务所”、“南京市优秀律师事务所”、“南京市文明律师事务 所”、“群众满意窗口服务单位示范点”、“服务社区结对共建先进基层党支部”、“长三角地区工程法律服务突出贡献律师(团队)事务所”、“最 值得推荐的30家中国工程法律律师事务所(团队)”等各种荣誉称号。 根据事务所的人员结构、业务经验与专长,冠文所形成了“以经济发展为导向、以项目解决方案为先行”的执业理念, 设立有:建设工程与房地产、金融证券与投融资、破产清算与债务重组、刑事辩护、行政诉讼与政府法律顾问、普通民商事诉讼与仲裁6个专业团队。        冠文律师将始终秉持“博学、慎思、明辨、笃行”的价值观,切实履行“用法的方式实现法的价值”的职责使命。     【团队力量】     江苏冠文律师事务所指派以下律师负责破产管理人的法律服务:     1、傅明华律师:破产团队负责人           傅明华律师,江苏冠文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2001年毕业于南京师范大学,2015年获南京师范大学获法律硕士学位。具有法律职业资格和二级建造师资格。现担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南京市律师协会教育培训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江苏省律师协会律师培训授课专家库成员(建设工程)、南京市溧水区PPP项目评审律师专家库成员。曾获得南京市律师协会“2012-2015年度南京优秀律师”、“2012、2013年度南京律师行业奉献奖”、“2016年度南京市优秀社会公益奖”、“2017年度优秀建设工程房地产业务律师”等荣誉,2017年入选江苏省青年律师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傅明华律师对破产案件、清算案件有深入的研究,曾成功担任过多起破产清算案件的负责人。                         

江苏东方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

【业务范围】全面接管破产企业;保管和清理破产财产;民事活动;办理破产人的注销登记等  【业务流程】1、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2、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3、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4、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5、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6、回收破产企业的财产,向破产企业的债务人、财产持有人依法行使财产权利 7、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8、进行破产财产的委托评估、拍卖及其他变现工作 9、地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等 10、提议 召开债权人会议 11、依法提出并执行破产财产处理和分配方案 12、提交清算工作报告 13、办理企业注销登记等破产终结事宜 等等 【收费标准】1、《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管理人的报酬由人民法院确定。债权人会议对管理人报酬有异议的,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2、根据《确定管理人报酬规定》,管理人获得的报酬是纯报酬,不包括因进行破产管理工作需支付的其他费用。人民法院应根据“债务人最终清偿的财产价值总额”,分段确定管理人报酬:(1)不超过100万元的,在12%以下确定:(2)在100万元一500万元的部分,在10%以下确定:(3)在500万元一1000万元的部分,在8%以下确定;(4)在1000~--5000万元的部分,在6%以下确定;(5)在5000万元一1亿元的部分,在3%以下确定;(6)在1亿元一5亿元的部分,在1%以下确定;(7)超过5亿元的部分,在0.5%以下确定。 【团队力量】公司核心团队的人员配置合理、专业化程度高,从业人员具备丰富的清算管理实务经验(1)申士清,公司总经理,法学硕士。管理人团队负责人。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曾任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行政复议处处长、南京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处长和南京市律师协会秘书长;曾参与南京市多项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的制定和实施工作,审理过2000多件行政复议案件和代理过1000多件行政诉讼案件。对行政复议、资产清收、企业破产清算业务等有深入研究。(2)吉青,法学学士,具有法律职业资格,多年经济法领域法律工作经验。从业时间12年,擅长企业破产清算、合同法、公司法、商标、专利、版权、经济法、及不正当竞争等知识产权领域,曾参与南京多起有较大影响的破产清算、重整及和解的案件,破产管理人工作经验丰富,部分案例包括:参与南京天宇新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建扬化工有限公司、江苏经纬房地产集团破产清算案、江苏经纬房地产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等多起有较大影响的破产、清算案件。(3)杨德来,公司副总经理,管理人团队资产管理组组长。经济学学士,注册评估师,资深财务专家,具有多年评估行业及大型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从业经历,有着丰富的资产评估经验。(4)王红军,管理人团队财务审计评估组组长。注册会计师,具有多年会计师从业经历,对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审计制度与实务等均有深入研究,并有多年的企业清算业务经验。(5)张小青,管理人劳资协调组组长。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总监),曾在某上市公司担任人力资源总监,精通劳动人事法律法规,有丰富的人力资源管理实践经验。(6)刘婷,管理人诉讼仲裁组组长。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熟悉公司法、经济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对资本市场融资、破产重组、并购重组、资本市场融资等诉讼和非诉业务均有深入的研究。曾参与南京市经纬建设集团和南京市经纬房地产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南京市天宇新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等较大影响的案件,理论及实践经验丰富。(7)蔡莉,管理人重整和解组组长。法学学士,具有法律职业资格,对银行法、保险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具有较深入的研究,专业经验丰富,对企业破产清算、收购重组、破产重组等业务尤为擅长。(8)刘叶,管理人综合管理组组长。法学学士,具有法律职业资格,长期专注于公司治理,公司收购与兼并业务,对不良资产的处置和证券等业务有深入研究。 【经典案例】江苏经纬房地产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

【业务范围】      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0年4月,是盈科最早成立的国内办事机构,由盈科北京总部直投全资设立,注资600多万余元。盈科南京设立在南京市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5A幢11-12层,办公面积约4000平方米,是一座高科技、多功能的高档律师事务所。盈科南京同时是盈科江苏地区总部,现已经建成了苏州分所、无锡分所,徐州\常州、南通、盐城等地设立分所。    截止到2019年9月6日,盈科南京分所执业律师总人数为168名,其中股权高伙28人、名誉合伙人律师32人、专职律师108人。实习律师43人、律师助理12人、实习生7人,工薪行政18人,员工总数已达248人。中共党员47人,无党派1人,民主党派14人(农工民主党6人、民主同盟3人、民革1人、民建2人,  致公党1人、九三学社1人)。盈科南京在实现规模化的同时,致力于专业化建设。盈科南京设立了清算与破产法律事务部、刑事法律事务部、商事纠纷法律事务部、知识产权法律事务部、建筑工程与房地产法律事务部、政府法律事务部、公司法律事务部、企业顾问法律事务部、企业运营法律事务部、金融法律事务部、投融资法律事务部等十七个专业部门。盈科南京目前服务的顾问单位有一千多家,与各级政府机构、高等院校均有合作项目。盈科南京将利用自身资源优势,加强政府法律服务,带领广大律师服务社会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做党和政府放心、人民满意的律师事务所。

江苏马健律师事务所

【业务范围】  【业务流程】 【收费标准】 【团队力量】 【经典案例】  

南京开元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南京开元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与江苏开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位于江苏省南京市中山路268号汇杰广场16F。下设:财务审计一部、财务审计二部、财务审计三部、验资部、质量监管部、财务部、办公室等部门。    我单位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目前,我单位已入选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江苏省财政厅监督局、江苏省审计厅、江苏省国土厅、江苏省交通厅、中国联通上海审计部、中国联通山东审计部、南京市海关、南京市审计局、南京市财政局、南京市建委、南京市浦口区建工局、南京市江宁区建工局、淮安市开发区管委会、淮安市财政局、淮安市审计局、宜兴市财政局、宜兴市审计局、连云港市财政局、连云港市审计局等单位备选库,并承接了上述单位多项审计任务。    单位拥有审计人员60余人,其中:注册会计师22人。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会计师、审计师等中高级职称41人。这些资历丰富的审计人员工作作风严谨,具有极高的专业素质和良好的执业声誉。我单位专业人员年龄结构合理、学历层次较高,专业技术职称较高。一部分审计人员曾是国家财政、审计机关的业务骨干,这些同志既有基层工作经验,又有政府单位工作经验,提前退休到我单位工作,具有很强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和业务能力,他们无疑对我单位审计文化、审计理念、审计风格的形成与发展起着不何估量的作用。事务所的责任是把具有各种经验和潜力的人才组织在一起互配得当,最大限度地发挥审计功能。     我单位创始人陈云登同志,目前为单位的总顾问。陈云登同志曾担任江苏省审计厅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处、行政文教审计处、外资运用审计处的处长、江苏省审计事务所所长、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一届理事、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南京市人民检察院专家委员会首届委员,曾被容永道国际会计公司聘请为中国专家,参与了国家审计署组织的《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审计手册》编写工作,在国家级的杂志上报表过数十遍论文。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颁发的“资深注册会计师”称号。2018年我所获全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AAAA级事务所称号。主任会计师陈嘉卉曾获首届“优秀注册会计师”称号。 

江苏新高的律师事务所

【律师介绍】    江苏新高的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9月,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由国资所转制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2018年底,江苏高的律师事务所与江苏薛济民律师事务所整体合并为江苏新高的律师事务所。江苏新高的律师事务所现有办公面积5000余平方米,在南京市秦淮区龙蟠汇、江北新区等地设有办公室,在苏州市设有分所。现有律师和工作人员230余人。本所成立中共江苏新高的律师事务所委员会。本所内部实施团队化、专业化管理,主要设有政府法律服务、银行金融、建筑工程与房地产、破产重整与并购重组、涉外法律事务、诉讼与仲裁、知识产权、刑事法律业务和公司企业法律服务等十数个专业法律业务部门。江苏新高的律师事务所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授予2008-2010年度、2011-2014年度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的称号,2016年被中共中央授予“全国基层先进党组织”称号,2018年被中国共产党全国律师行业委员会授予“全国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称号。江苏新高的律师事务所建所以来,在高品德、高水平、高效率的办所宗旨指引下,一直追求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的发展道路;紧跟时代,锐意进取,追求卓越。新时期,本所以高站位、高目标、高质量的新发展理念,以党建引领事务所的发展全过程,不断追求发展新高度,秉承诚信、专业、文化、幸福的价值追求,致力于为国内外客户提供更全面、专业、优质的法律服务。     江苏新高的律师事务所是首批入围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的律师事务所之一,也是江苏省较早开始专门从事破产清算与重整业务的律师事务所。本所设有专门的破产业务团队,主导和参加过各类型重组、破产、和解、重整、清算项目,业务水平一直处于业内领先的位置。本所专业律师团队先后办理了多起具有代表性和业界影响力的案件,如新企业破产法实施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最大一起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破产清算案件--华飞彩色显示系统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本所在破产清算与重整法律服务方面已形成了高效、系统、专业的业务体制,并不断汲取公司、金融、证券、房地产、税收和争议解决等多方面法律知识和技能,为破产企业、破产债权人、战略投资人等提供包括债务重组、破产重整运作、公司解散和清算业务在内的更为系统的全方位法律服务。【经典案例】    江苏新高的律师事务所参与了江苏瑞桓建设有限公司等八家企业合并破产重整、扬州大洋造船有限公司破产重整、南京明霖木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中电电气集团有限公司等公司破产重整等多起再省内影响重大的破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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